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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租借辦法

 

執行內容
 
一.租借方案:
(一) 收費標準:展期不滿十天,新台幣5,250元(含稅)/日;超過十天(含)新台幣4,200元(含稅)/日(休館日不收租)
(二) 押金 : 新台幣10,000元整(租約到期後,檢查場地確認無任何損失,無任何欠費後,無息全額退還)。
(三) 開放時間:周二至周六 13:00~18:00;超時費525元(含稅)/小時,彈性半小時,超過半小時以一小時計,超時費於撤展時結清。
(四) 延遲時間5,250元(含稅)/日;如影響後續展出,恕無法展延。 
(五) 以上提供公司三聯式電子發票;開立二聯個人發票則扣除稅金5%。
 
二.申請方式:
1. 填寫「場地租借申請表」點選即可下載,並提供團體/個人資料簡介、活動企畫、本次展覽作品檔案/照片(至少兩件)、其他相關資料。*如欲申請而尚未有具體計劃的創作者,可提供個人簡介與過去作品紀錄並簡單陳述未來的計劃即可,重點是,讓我們能夠認識您。
2. 本中心通過之申請案,將與之協調展期,並另行簽訂合約備忘。
申請資格:凡國內外公私立團體、機關、學校、個人,均可申請。
申請內容:藝術展、設計展、文化活動、商業活動、其他活動(如研討會、發表會、表演、演講、畢業展等不拘)。
審查時間:申請人請盡早於展期/活動兩個月以前提出申請。
審查結果公佈:自確認收到”誠空間租借申請單”審查時間二十日後公布。
 
三.誠空間與申請單位雙方權利義務:
提供:
1. 活動期間場地支援。
2. 活動期間場地營運成本支援(顧展員一名、飲用水機、小冰箱、水電、空調、燈具、專業投影設備、音響、DVD播放器、桌子x4、椅子x30、清潔用具、倉庫,及其他依現場既有設備為主)。
3. 前置與撤收期間,誠空間不提供人力支援。
申請單位負責:
1. 負責活動策畫與執行工作。
2. 場地前置工作與撤場工作。
3. 不得破壞場地之設備與裝潢,請於活動結束後恢復空間原貌。
(天花板、地板、牆面 如有變更,請於活動結束修繕成原貌)
 

 

 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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